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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正式进入建设阶段

发布时间:2015-06-11 15:15:27

    国土资源部水利部联合报送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并正式批复。这标志着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已由申报和设计阶段正式转向建设阶段。
    2014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由两部联合编制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5 年 2 月两部共同委托中咨公司对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和水文局联合组织单位编制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 2015 年 5 月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进行评审。 2015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工程总投资 222218 万元,其中国土资源部门总投资为 111956 万元,主要建设任务包括:与水利部门共同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 1 个,建设地下水监测站点 10103 个,建设省级节点 31 个,改建地下水均衡试验场 2 个、地下水与海平面综合监测站 1 个。工程建设总工期 3 年。
    国家发改委在工程概算批复中强调:一要结合评审意见,精心组织设计,从严控制标准、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加强建设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及早建成发挥效益;二要抓紧建立完善地下水监测设施设备运行管护体制机制。对负责建设的地下水监测设施设备,要把运行管护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格监测井等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资源整合,对业务信息系统进行整体设计,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提升地下水监测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应用服务能力。
    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高度重视。国土资源部与水利部建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并要求两部间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同步推进,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015 年 3 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向各省、市、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发了《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组织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将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列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支撑计划的重点工程之一。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申报工作自 2004 年 8 月编制项目建议书开始, 2007 年经国家发改委协调由国土资源部与水利部共同建设,开创了两部协同建设地下水监测工程的新机制。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对切实贯彻国家战略意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工程建成后可以为水资源管理、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区域水文地质调查评价与水循环研究等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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